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地址门牌号变更审批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3-06-07 16:01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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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项目名称: 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地址门牌号变更审批

     

    法律政策依据:

    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一条

    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

     

    申请受理件:申请要件要齐全,符合受理条件

     

    审批流程:

    审批时限: 20个工作日(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,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)

     

    收费依据

     

    收费标准无收费

     

   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:

    1.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
    2.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;

    3. 地址门牌号改变,但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,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核准证明;

    4.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;

    5.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     

    受理地点:康巴什新区湖滨路市政务中心三层23号药监局窗口办理。

     

   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  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-12:00   下午13:30-17:00

     

    咨询电话:0477-2232871

     

    说明: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去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办理,但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和录入申请资料会需要一定的时间,办理速度慢,建议申请人进行网上预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