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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知识

责任编辑:   发布时间:2016-07-25

1、药品(Drug)是指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。

  包括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血清、疫苗、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。

  2、药物 药品是指可以直接用于病人的制剂,是由药物制成的各种药物剂型,真正起治疗、预防和诊断疾病的物质是药物。

  药物的来源:

  ①自然界:称天然药物,包括中药及一部分西药。

  ②人工制备:称化学药物,包括大部分西药。

  3、新药(New Drugs)

  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。

  4、处方药(Prescription Drug 简称R)

  是指必需要凭执业药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调配,购买和使用的药品。

  3、新药(New Drugs)

  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。

  4、处方药(Prescription Drug 简称R)

  是指必需要凭执业药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调配,购买和使用的药品。

  5、非处方药(Nonpresoription Drugs)

  是指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、购买和使用的药品,美国将其称为“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”。(Over The Counter )简称为OTC。

  8国家基本药物:指从国家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,经过科学评价的遴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药品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,其特点是疗效确切、不良反应少、质量稳定、价格合量、使用方便,国家保证其生产和供应,在使用中首选。

  8、特殊管理的药品

  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,在管理和使用时,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办法。

  (1)麻醉药品: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、能成瘾癖的药品。例如吗啡、度冷丁、可待因等。此类药品与常说的普鲁卡因、利多卡因等麻醉药不是同一类药品。

  (2)精神药品: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,使之兴奋或抑制,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。

  精神药品的管理分为两类: 一类精神药品、二类精神药品。

  (3)医疗用毒性药品:指毒性剧烈、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,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。

  (4)放射性药品: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元素制剂或者其标记化合物。

  9、生物制品: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、细胞工程、蛋白质工程、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、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,用于人类疾病预防、治疗和诊断的药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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